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4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7-11
工作地点: 深圳
公告详情
深圳市康宁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深圳市唯一一家集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立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2007年医院加挂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技术指导、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治和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收治任务。2017年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精神科获评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2020年获批深圳市高水平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在2022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神专科医院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五;2023年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现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专职科研人员(博士)7名。
(二)精神科医师(博士)11名。
(三)精神科医师(硕士,初级)13名。
(四)护士(学士)10名。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水平,能胜任所聘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三、薪酬待遇
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建议模板)(附件3),将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nyyrs@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各岗位报名材料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初审。
符合招聘条件且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格初审通过。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实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三)面试。
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有关面试的具体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拟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办理入职前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聘用。
办理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将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拟聘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信息错误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五)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前达到岗位要求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4622114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504室人力资源部
附件:
深圳市康宁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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